关于《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2-03 浏览量:698 来源:司法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29号)和《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彰政办发〔2017〕38号)的要求,由县司法局起草了《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从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努力创新涉企执法检查方式、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手段、切实提供执法保障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对全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了审核汇总,形成《2021年度彰武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三、主要内容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要求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是严格控制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行“综合查一次”,以一次检查囊括多个执法领域的方式,实现“一次检查、全面覆盖、集中执法、一步到位 ”。

三是努力创新涉企执法检查方式。积极推行“不见面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

四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不得限制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是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手段。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刚柔并济提升执法效果。

六是切实提供执法保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妨碍公务、抗拒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切实维护执法权威。


关于《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 涉企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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