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彰武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0-11-27 浏览量:403 来源: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订本预案。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彰武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主要包括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其职责及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职责。

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主要包括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主要包括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信息报告。

四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主要包括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的启动、分级响应、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区的应急响应及应急响应的终止。

五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善后处理,主要包括后期评估、奖励、责任、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六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主要包括应急处理信息系统保障、应急处理技术体系保障、卫生应急队伍保障、应急处理的科研与交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工作经费保障、应急处理通讯与交通保障及应急宣传教育。

七是预案管理及附则,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修订、监督检查及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彰武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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