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联合督导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

日期: 2020-10-15 浏览量:154 来源: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近日,省政府督查室会同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省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对全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直达资金政策文件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相关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迅速发挥效益,惠企利民。

  一是深入基层、全方位督查。督查组在各地区自查的基础上,对13个市和29个县区开展实地督查,抽查项目78个,召开座谈会59次,个别谈话428人次,查阅账目和资料等6220份,电话核实受益人员152人次。

  二是加强指导、全流程规范。督导要求各市县依据国家和省里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组成专班,将直达资金管理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高位统筹、精心组织。同时,规范省市县三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市县财政细化分配方案,及时下达指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将直达资金导入监控系统。

  三是上下联动,全链条监控。省财政厅下发《辽宁省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各市县同步制定细化操作规程,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做到预算指标单独下达、单独调拨、单独标识,实现了从源头到末端、全链条、全过程监控,资金监管真正“一竿子插到底”。

  从督查情况看,各市县在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但个别地区仍存在未及时分配资金预算指标,资金使用、项目进展较慢,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录入不及时等问题。督查组要求有关市县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分配下达预算指标并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基础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省财政厅、发改委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动态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持续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同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地区,省里将收回相关资金并重新安排,对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直达资金真正实现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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