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日期: 2020-04-16 浏览量:525 来源: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实际情况,划定了彰武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现予公布。

请各乡镇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其周边环境风貌的日常保护与管理工作。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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