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

日期: 2019-06-03 浏览量:139 来源: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文字大小:


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工作要点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结合全脱贫攻坚形势任务,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及高质量迎接2020年全面督查考核,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1.产业扶贫全覆盖。重点推广特色种植、畜牧养殖、设施果蔬、庭院经济、劳务输出、林下经济、光伏发电、扶贫农场、工业扶贫、电商流通十大产业项目,打造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短期与长期相结合、自主发展与入股分红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四种结合”产业项目。产业扶贫全覆盖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项目。大力推广“扶贫车间”模式,全县新建“扶贫车间”40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人社局、各乡镇

2.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对全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分类培训、就业指导、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和稳定脱贫。责任部门:人社局、委组织部、教育局、扶贫办、各乡镇

3.做好危房改造动态收尾。2018年危房改造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情况进行大排查,确保逐户核实,一户不落。2019年,全面完成C级危房改造和D级危房翻建任务。责任部门:住建局、扶贫办、各乡镇

4.完善医疗健康扶贫。全面贯彻落实《阜新市精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工作指导意见》和《阜新市健康扶贫慢病、大病患者门诊诊疗服务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实施医疗补充保险,落实《阜新市健康扶贫慢病大病患者门诊诊疗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实施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责任部门:卫健、医保局、扶贫办、各乡镇

5.完善低保兜底扶贫。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全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我执行的扶贫标准,确保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7〕6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7〕232号),切实增强因病因学致贫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可及性、时效性、操作性,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病因学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责任部门: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

6.落实好教育扶贫。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方式,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提升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能力和水平,满足贫困地区技能型人才培训需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适龄教育人口应学在学、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各乡镇

7.加大培训扶贫力度。一是培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社、财政部门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培训干部,做好扶贫系统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增强脱贫攻坚本领。重点开展驻村工作队干部培训。责任部门:人社局、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各乡镇

8.深入推进“贫困村强村工程”。依托乡村振兴战略,以培育脱贫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沈阳帮扶阜新资金为抓手,大力发展规模化产业对口项目,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建立扶贫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发改、财政局、各乡镇

9.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认真做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积极争取省专项扶贫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2019年,确保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0万元以上,重点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医疗扶贫,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责任部门:财政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10.严格抓好脱贫退出工作。全面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我剩余599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剩余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县脱贫“摘帽”,3月初深入开展2019年度脱贫退出调查摸底工作;11月初对2019年退出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进行核查验收,确保贫困退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责任部门:扶贫办、相关部门、各乡镇

11.做好脱贫质量“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建档立卡和脱贫质量“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全面识别“应纳未纳”、脱贫不稳固和“五个一批”政策落实不到位人口,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并对照整改。责任部门:扶贫办、相关部门、各乡镇

12.创新开展智慧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智慧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实现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将4180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个贫困村及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大数据平台,利用数据化大屏、精准扶贫手机APP实现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扶贫办、委组织部、移动公司、邮政公司、各乡镇

13.创新开展电商扶贫。采取社会化运作的方式,依托重点电商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建立乡镇电商扶贫中心,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立电商扶贫服务站,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服务站日常业务。采取“电商平台+贫困村+基地”模式,推进电商扶贫“一村一品”产业精准扶贫基地建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销售电商企业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建立以电商扶贫产品加工制作、包装物流为主要内容的“电商扶贫车间”,安置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脱贫致富。责任部门:扶贫办、工信局、各乡镇

14.创新开展消费扶贫。推动贫困村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商超以及城市居民小区建立农产品直采直购关系,推行农产品“认购”“认养”,实施订单扶贫项目。利用沈阳市沈北新区对口帮扶彰武,建立特色农产品直达沈阳“绿色通道”,并以此为契机,逐步拓宽消费扶贫渠道。责任部门:扶贫办、工信局、发改、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5.创新开展“志、智”双扶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志气和智力扶持,依托驻村扶贫干部、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进行针对性培训。挖掘身边典型,讲好“脱贫故事”,用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强化社会爱心人士和驻村干部矢志扶贫、决战脱贫的使命担当,激发贫困户“宁可苦干、绝不等靠”的内生动力。责任部门:委组织部、委宣传部、扶贫办各乡镇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16.抓好定点帮扶、驻村扶贫“集团帮村”。抓好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和市县驻村扶贫工作,做好扶贫协调工作,针对党政机构改革厘清帮扶关系,指导驻村扶贫工作重心向产业扶贫转移,向“志智”双扶工程转移。做好沈阳市沈北新区对口帮扶彰武县协调工作责任部门:委组织部、委宣传部、扶贫办、发改

17.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动员更多更好的爱心团队、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啃硬骨头”、“攻坚拨寨”行动。(责任部门:统战部、扶贫办

18.加强驻村干部培训管理。做好选派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参与选派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和选树典型等工作。(责任部门:委组织部扶贫办

19.加强扶贫数据系统动态管理。巩固和完善扶贫信息“三上墙”工作成效,贫困户信息卡全部实现数字化。按照规定对扶贫数据系统进行高标准、高质量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积极为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提供坚实依据。(责任部门:扶贫办、各乡镇

20.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宣讲,放大金融扶贫信贷额度,扩大金融扶贫成果成效。及时开展小额信贷数据清洗、抽样检查、体系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责任部门:人民银行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

、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21.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部门:纪委监委、扶贫办、各乡镇

、防范脱贫攻坚领域风险

22.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要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组织程度,结合当地实际,培育区域特色优势品牌,延伸产业链,拓宽销售渠道等措施,降低市场波动对脱贫增收的影响。加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引导银行机构履行好贷款投放主体责任,既要全力做好信贷扶贫工作,又要避免贫困户因过度举债导致返贫。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排查,纠正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责任部门:人民银行、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发改、各乡镇

、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23.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规划衔接、政策配套、机制整合和工作统筹,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委组织部、委宣传部、交通局、财政局、水利局、各乡镇

、加强脱贫攻坚督查考核

24.充分利用省、市组织开展的专项督查检查、市际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监督考核结果,以及委巡察、纪检、审计等部门工作成果,实施最严格的扶贫成效考核监督。改进约谈方式,随时发现问题,委、政府随时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问题突出的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巡查。(责任部门:督查考核办纪委监委机关、委巡察办、审计局、扶贫办

、加强脱贫攻坚宣传

25.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系列工作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创新模式、丰富内容,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聚焦脱贫,主动出击,以提振士气为目的,推出一批助推作用大、启迪效果好的新闻报道。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责任部门:委宣传部、扶贫办、各乡镇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419

附件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    

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落实彰武县脱贫攻坚临时党委工作会议暨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精神结合全脱贫攻坚形势任务,现将《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对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进行明确。

一、 总体要求

2019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决战决胜之年,全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工作重心聚焦到精准脱贫上,聚焦到决战决胜上,聚焦到巩固提高上,聚焦到稳定致富上,全面完成5998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8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县脱贫“摘帽”任务,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全年重点任务      

1.确保贫困县“摘帽”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对特殊贫困群体帮扶力度,高质量完成5998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8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县脱贫“摘帽”任务。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做好脱贫质量“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识别“应纳未纳”、脱贫不稳固和“五个一批”政策落实不到位,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并对照整改。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协调行业部门和各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岗兜底帮扶等方式,实现托底安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和有务工意愿的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指导,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和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乡镇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工信局、教育局、扶贫办

4.建立从学前到高校全覆盖的助学管理体系,健全以政府助学为主的“助、补、减、免”工作机制,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1980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乡镇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

5.将全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扩大至25种,对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

牵头单位:医保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卫健局、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6.全面贯彻落实《阜新市精准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工作指导意见》和《阜新市健康扶贫慢病、大病患者门诊诊疗服务相关政策指导意见》,落实《阜新市健康扶贫慢病大病患者门诊诊疗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实现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医保局、扶贫办乡镇

7.为城乡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妇女开展“两癌”免费检查,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妇联、残联、民政局、扶贫办乡镇

8.为贫困家庭新生儿免费实施疾病筛查,为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免费实施口腔窝沟封闭和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为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为60岁以上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医保局、残联、各乡镇

9.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在2018年危房改造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情况进行大排查,确保逐户核实,一户不落,全面完成C级危房改造和D级危房翻建任务。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扶贫办乡镇

10.大力推广“扶贫车间”模式,全县新建“扶贫车间”40个。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第二季度      

1.四月份    

1)月调度三月份和一季度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扶贫工作推进会。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落实产业扶贫项目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并开展网络信息录入工作。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5)出台《进一步完善“扶贫车间”促进我产业和就业脱贫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扶贫办、人社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6)协调推进定点扶贫和调整驻村工作队工作。

牵头单位:扶贫办、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7)召开各战区产业项目调度会议。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五月份    

1)月调度四月份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做好2019年春季建档立卡学生人数统计工作。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拟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具体方案。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

责任单位:扶贫办

(5)推进产业项目实施进度。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6)实施危房改造。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六月份

1)月调度五月份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开展“大排查、大普查”工作。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产业项目调度工作。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大病集中救治病种由7种增加至25种。

牵头单位:卫健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5)完成危房改造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7)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委宣传部、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开展上半年扶贫资金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9)开展贫困县退出自验。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第三季度      

4.七月份    

1)月调度六月份和二季度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完成对产业扶贫项目检查指导工作。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完成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检查指导“扶贫车间”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扶贫办、人社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5.八月份    

1)月调度七月份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对贫困脱贫“摘帽”工作进行督导。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6.九月份    

1)月调度八月份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完成对村级集体经济和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第四季度      

7.十月份    

1)月调度九月份和三季度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委宣传部、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检查指导贫困人口慢病签约工作。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全脱贫攻坚“大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大督查”工作。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督查考核办委组织部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十一月份    

1)月调度十月份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开展预脱贫销号贫困村检查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完成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对就业扶贫工作成效进行总结。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5)迎接省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开展“集团帮村”工程年度工作检查验收考核,对跨年度产业项目进行调度。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对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市县驻村扶贫工作进行考核。

牵头单位:委组织部、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9.十二月份    

1)月调度十一月份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对年度和脱贫攻坚战以来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召开省定点帮扶工作会议。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全面实施“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两个一把手一起抓、党政同责”的工作责任机制。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调度脱贫攻坚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周周有调度,扶贫办每半月形成脱贫攻坚进展工作报告。深入开展县乡村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

(二)分解落实责任。各项工作都要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细化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各级党政负责同志、各部门负责同志、各级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层层有责任、级级有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确保扶贫投入与攻坚克难相适应。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五)强化舆论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选树典型,总结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等有效方式,大力营造脱贫攻坚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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