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日期: 2019-12-17 浏览量:472 文字大小: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报服务指南

所需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7729533

监督投诉电话:0418—7735560

办理地点: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00-17:00

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内资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报服务指南

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7729533

监督投诉电话:0418—7735560

办理地点:阜新市彰武县中华80彰武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00-17:00

 

 

 

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登记申报服务指南

所需材料:

1、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2、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3、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4、发证: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变更: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7811002

监督投诉电话:0418—7735560

办理地点:阜新市彰武县中华路80号彰武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00-17:00

 

 

 

 

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申报服务指南

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原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原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7729533

监督投诉电话:0418—7735560

办理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00-17:00

 

 

 

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报服务指南

 

所需材料:

1、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图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7811002

监督投诉电话:0418—7735560

办理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报服务指南

所需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729533

监督投诉电话:0418—7735560

办理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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