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9-03-21 浏览量:155 文字大小: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以来兴隆山镇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为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按照《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彰政办发【201882号文件要求,兴隆山镇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重点推进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进业务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及时更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领导调研指示、重大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信息等信息。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地实处,兴隆山镇将监督管理作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将政务信息收集工作分到各个站所,并由各站所长负责初步审核同意后上报,并由专人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落实。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兴隆山镇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办公地址等各类信息。  

2做好政策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提升政府重要决策的知晓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发布目录。  

3加强业务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业务工作信息,方便群众掌握政府工作进展和最新成果。积极推进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答复全文公开。依法公开政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并按规定上传至网站。公开由政府取缔的非法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情况。按时公布统计公报、预决算信息、公开采购公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4、2018年度兴隆山镇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在        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开,并充分利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和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2018年度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2条,政务公开20条,通知公告等其他形式5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兴隆山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30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25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要是各工作部门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统一执行开展。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兴隆山没有接到办结县人大议案建议和县政协交办的提案办理镇人大建议8件,办理结果通过兴隆山镇十九届二次会议以“兴隆山镇人大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形式进行了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兴隆山镇2018年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和社会预期。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年度内没有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积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密切关注镇村舆情,及时整理报告相关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针对兴隆山园区征地等重点项目,加强对优抚安置、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领域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有关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载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兴隆山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十、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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