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21 浏览量:20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以来兴隆山镇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为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按照《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彰政办发【2018】82号)文件要求,兴隆山镇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重点推进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进业务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及时更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包括领导调研指示、重大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信息等信息。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地实处,兴隆山镇将监督管理作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将政务信息收集工作分到各个站所,并由各站所长负责初步审核同意后上报,并由专人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落实。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兴隆山镇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办公地址等各类信息。
2、做好政策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提升政府重要决策的知晓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发布目录。
3、加强业务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业务工作信息,方便群众掌握政府工作进展和最新成果。积极推进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答复全文公开。依法公开政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并按规定上传至网站。公开由政府取缔的非法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情况。按时公布统计公报、预决算信息、公开采购公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4、2018年度兴隆山镇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在 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开,并充分利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和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2018年度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2条,政务公开20条,通知公告等其他形式5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兴隆山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30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25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要是各工作部门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统一执行开展。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兴隆山镇没有接到办结县人大议案建议和县政协交办的提案。办理镇人大建议8件,办理结果通过兴隆山镇十九届二次会议以“兴隆山镇人大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形式进行了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兴隆山镇2018年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和社会预期。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年度内没有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积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密切关注镇村舆情,及时整理报告相关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针对兴隆山镇园区征地等重点项目,加强对优抚安置、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领域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对有关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载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兴隆山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十、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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