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进行调整的计划

日期: 2018-11-15 浏览量:127 文字大小:

根据《阜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阜财指农发【2018】118号),下达我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指标1471万元。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2018年第15期)议定的《彰武县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其中53万元用于平安镇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因平安镇计划实施项目无法落实,经平安镇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资金53万元调整用于其他产业扶贫项目,其中:用于支付2017年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29万元,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4万元(章古台镇15万元,两家子镇8万元,哈尔套镇1万元)。

附件1:平安镇《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退回的申请》

附件2:部分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彰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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