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2016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事业发展统计公告

日期: 2017-03-15 浏览量:325 来源:县统计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根据年快报统计,现将2016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民经济筑底企稳,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一、经济发展概述

    初步核算,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47062万元,比去年下降11.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4644万元,比去年下降14.4%,第二产业增加值121100万元,比去年下降33.4%;第三产业增加值341318万元,比去年增长3.2%。一、二、三产业构成比例为45.4:14.3:40.3。人均GDP为20842元。

    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18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7%。全年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2804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 %。

    2016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35019万元,比年初增加90457万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61452万元,比年初增加66859万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79956万元,比年初减少48334万元。

  二、农业生产情况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60364万元,比上年减少60.3%,其中,种植业产值390868元,比上年减少61.7%;林业产值33294万元,比上年减少72.1%,牧业产值41409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渔业产值1755万元,比上年减少36.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0350万元,比上年减少56.1%。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4996公顷,比上年减少0.6%;油料播种面积45202公顷,比上年减少3.7%;蔬菜播种面积7488公顷,比上年减少12.8%。全年粮食产量916001吨,比上年增长43.6%;其中水稻产量39861吨,比上年增长21.5%;玉米产量828396吨,比上年增长41.3%;高梁产量7270吨,比上年增长68.0%;大豆产量19143吨,比上年增长153.3 %;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119067吨,比上年增长35.5%;烟叶产量2443吨,比上年减少4.3%;蔬菜产量277264吨,比上年减少33.3%,小麦产量574吨,比上年增长462.7%。

  三、工业生产情况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27.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7,180万元,比上年下降56.9%;产品销售率99.9%,比上年增长4.5个百分点;实现利税13,112万元,同比下降61.2%。其中利润9,353万元,同比下降59.2%。

  四、建筑业生产及房地产开发情况

    全县 13户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建筑企业共签订工程合同4.2亿元,比上年下降65.6%,实际施工房屋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5.3%,房屋建筑峻工面积为7.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59.5%。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1亿元,比上年下降57.5%。

  五、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全年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35亿元,比上年下降66.1%。

  六、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

    全年完成客运量62万人,比上年下降21.5%。邮政业务总量1016万元,比上年下降1.8%。

  七、对外贸易和旅游业

    2016年,全县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亿;出口创汇741万美元,比上年下降64.6%。全年接纳省内外旅游人数1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4847万元。2016年末,全县有星级宾馆1家,旅行社3家。

  八、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年年末户籍人口为406424 人,比上年末减少123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6998人。全年新出生人口2742人,死亡人口3234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12‰,计划生育率为100%。全县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乡镇覆盖率100%。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性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案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九、取得成绩

  2016年,我县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时抢抓机遇,规避风险,以加速赶超,富民升位为目标,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连续九年荣获“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称号,再获“全国粮食生产大县”、省农建“大禹杯”称号,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工业确立了硅砂深加工,装备制造及配套,新型建材,板材家居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六大产业;服务业被授予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致力产业融合,提升产业规模,丰富服务业态,优化营商环境,突出生态宜居,开创了彰武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注释:

  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建设项目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为以乡镇为总体的全面调查数据。

  4.产品销售率:指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是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

  5.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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