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1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17-12-15 浏览量:273 来源:彰武宣传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20171212日,县长杨敬忠在政府宾馆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届县政府第次常务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李志宇、常东旭王秀华、苗君明参加会议。一、传达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阜新市的反馈意见和全市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部署动员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长杨敬忠传达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阜新市的反馈意见和全市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部署动员工作会议精神,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此次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阜新市的反馈意见共涉及我县三个方面:一是发现城镇医疗保险冒领现象后,没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因人设岗”现象;三是林业局部分干部职工参与出售树苗行为。    

会议指出,抓好巡视整改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上级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彰武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契机。    

会议要求,会后全县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当前开展的“三大整顿”活动,明确自身整改任务及努力方向。一要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履行主体责任,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一把手”必须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二要强化问题整改。要以此次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将问题清单与“三大整顿”活动找出的问题,一并整改、一并推进、一并落实。三要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堵塞问题滋生的漏洞。四要巩固整改成果。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机制,细化标准和规定,努力做到问题出现在哪,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听取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完成情况及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环保局局长刘香奎汇报了我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完成情况及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虽然大多数整改完毕,但仍有部分问题处理的不够彻底,各乡镇、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在最短时间内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妥善处理,力争为全县群众提供一个绿色、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会议指出,在此次环保督察复检准备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共同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此次省委省政府的复检验收。    

会议要求,一要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清单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清单所涉及的问题,由环保局负责将落实情况分劈给各部门、各乡镇,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实地进行复查,发现问题立即报送县环保局,县环保局负责立即组织整改,并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二要由县环保局牵头,抓紧做好省委省政府督导组复检验收的各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内业、档案方面,坚持“一案一卷”、“一案一档”,将57个案件形成57个档案,明确办案的全过程,各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本月21号前准备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三要抓紧做好未整改完毕工作的整改工作,四堡子养猪场随意乱扔死猪,随处倾倒猪粪问题,由四堡子镇党委书记夏天负责;南城区搅拌站须立即拆除,由常务副县长李志宇负责,本月14号上午召开会议后拆除,公安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哈尔套林场有关问题,由副县长常东旭,副县长、公安局长敖伟武负责,力争尽早将嫌疑人缉拿归案。    

三、讨论《彰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报《彰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内容,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县政府班子各位领导要深入了解工作规则,坚持按照工作规则指导工作实际,确保政府工作有序、高效、规范开展。    

会议指出,工作规则涉及县政府各项工作事宜,是县政府班子成员做好工作的基础。    

会议要求,会后县政府办公室将《彰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下发至各乡镇、各部门,确保各单位按照政府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保障政府工作有序开展。
    沈彰新城管委会副主任许铁军,林产品基地管委会副主任黄兴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晓轩、副主任张利,县监察局局长张雨梅,县督查室主任王学波,东六基地管委会副主任胡恩华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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