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7-01-26 浏览量:156 来源: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7、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人的人选。  
   11、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主任、局长的任免。  
   12、按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6、决定授予本行政区域内的荣誉称号。  
   17、承办县委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研究室、代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申诉控告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为彰武县人大常委会本级。 
  二、彰武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公开表  
  三、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人大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41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95.76千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5.76千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与上年持平,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与上年持平,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81.09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4.67千元。  
  (二)关于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千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90千元,下降幅度为65.5%,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公用车的使用。  
  (三)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91.70千元。  
 (四)彰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千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物(款)人大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物(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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