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公示

日期: 2026-07-01 浏览量:18 来源: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2025年12月提前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除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外)]1135万元,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中央资金使用计划

(一)计划安排资金634.065万元,用于乡镇贫困人口公益岗位工资和保险费。其中工资599.205万元、缴纳保险费34.86万元。

(二)计划安排资金43.2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大学生公益岗位工资,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

(三)计划安排资金81万元,用于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助(雨露计划),补助标准3000元/人。

(四)计划安排资金43.739万元,用于2025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全额贴息。

(五)计划安排资金310.296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发展。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优先用于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通过产业增收。支持推动全产业链开发,壮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运用先进高效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可利用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六)计划安排资金22.7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后续管理维护等与项目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资金使用计划变更

计划安排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需进行部分调剂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结余情况,在不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通过后进行变更使用。


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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