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23 浏览量:163 来源: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赵环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彰武县矿业项目以联营方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通告概况
为保障矿业项目用地合理需求,健全土地供应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1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彰武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内容包括总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开发建设管理、违约责任、附则,共计六章十七条,全文内容可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二、评估单位
稳评调查单位:沈阳寰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18102475764;电子邮箱:1018836392@qq.com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通告》实施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四、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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