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正式歇业的公告

日期: 2025-12-30 浏览量:31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原批准停业期限已满,且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1年,视为歇业。经我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歇业机构名称

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刘保印

三、登记号:210922094910110152

四、执业地点:彰武县铁东路55号

五、后续处理流程: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日起不得再以该院名义开展任何诊疗活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名义执业,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5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