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0-10 浏览量:19 来源:彰武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简述】2024年以来,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大局、扎实工作,勇于攻坚克难、全面履职尽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坚定不移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社会救助】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系统审批确认工作,坚持动态调整,全年确定农村低保5956户、8232人,累计发放资金4260万元;城镇低保574户、662人,累计发放资金610万元。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7月,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提高4%,由每月705元提高到每月749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由每年6445元提高到每年7077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4%,由每月988元提高到每月105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10%,由每月712元提高到每月782元。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电价补贴,持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全年确定特困供养人员2044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432万元。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2024年为98692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约789.5万元。
【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督促指导各院全面落实好特困供养人员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待遇。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上报参与评星养老机构4家。建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检查制度,每月对各敬老院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不断提升了敬老院运营水平。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7%,从每人每月180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32元。为4名18岁以上孤儿大学生发放助学金,为16名18岁以下孤儿及事实无抚养儿童发放省级福彩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对我县在孤儿学校就读的儿童开展“六一”慰问活动,为他们发放慰问金及礼品。根据省厅要求,彰武县为“辽蕾”计划项目试点,为我县20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包括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儿童)进行心理辅导,法律援助,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等活动,并在两节期间进行节日慰问。
【社会事务】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理顺登记审批体制,落实民政部门统一登记职责。我县现续存的各类社会组织共计101家,其中社会团体38家,民办非企业63家。二是完成市级界线联检任务,及时妥善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引发边界纠纷的隐患。对我县城区及工业园区已建成的32条街路进行命名,并已录入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三是依法依规规范完成婚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085对,办理离婚登记625对。加强离婚信息通报工作,强化我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2024年共救助流浪其他人员83人次,提供接送返乡服务9人次。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五是加强殡葬服务能力建设。全年殡仪馆火化量1901具,低保减免244人,减免资金28万元;特困人员减免100人,减免资金12万元。对殡仪馆的收费价格重新进行了核定和审批,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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