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15 浏览量:133 来源: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成员单位:
现将《彰武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初始水权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彰武县水利局
2024年4月15日
彰武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初始水权水量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水权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水权制度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水权约束、总量控制、用水指标管理的原则,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县域生活、生产、生态协调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根据我县水资源状况,体现水资源国家所有,充分考虑各行业用水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坚持基本用水优先、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总体方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坚持水资源统一管理,坚持水量与水质管理相结合、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相结合。
(二)生活用水优先和兼顾各行业用水。
坚持以人为本,在优先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求的基础上,基于现状用水和充分考虑发展用水需求,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三)因地制宜和需求优先次序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水资源状况、不同发展,因地制宜确定用水指标,需求优先次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水情变化而有所变化,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优先原则之间的关系。
(四)总量控制和用水指标管理相结合
根据我县对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按照我县现状用水指标,结合县域人口经济布局和发展规则,按照计划用水和节水的要求,通过用水指标测算,对取用农户进行水量的分配。
三、分配方案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灌溉用水定额,我县以管灌灌溉方式进行测算,以种植作物为玉米和水稻、75%保证率,水平年每亩耕地灌溉定额60立方米和1075立方米。将灌溉定额确定为初始水权,项目区每年每亩耕地初始水权为60立方米和1075立方米。
2、本次按照现有的灌溉水源井和有效灌溉面积,根据年度改革任务,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以井位单元,以平水年为基础,参照典型地块的实际灌溉用水量,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和初始水权。
3、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面积确定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乡镇政府负责把用水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将用水总量作为刚性约束,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建立管理精细的水权管理制度,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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