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9 浏览量:1282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键词:
(一级关键词:休学)
(二级关键词:学生)
(三级关键词:义务教育)
业务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
办理材料:1.休学联系单原件;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原件;3.其他特殊原因休学,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4.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5.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休学条件、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教育局教育室,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其他说明:申请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5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