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3 浏览量:591 来源:彰武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2、设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3、申请条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三)资金信用证明;(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4、办理地点:彰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旅局窗口彰武县丹霍路39号。
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联系电话:0418-6904312。
7、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8、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9、办理材料:告知承诺书、ISP接入意向书原件、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原件、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章程、租房协议原件、房产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容缺受理承诺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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