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14 浏览量:499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项目内容,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以及六个一票否决等五大项内容。现根据2023年下半年填报的“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系统”统计结果,对我县2022年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三个相关指标进行了分析,现就目前指标达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资源配置情况
考核的学校共7项指标,总的要求是,7项指标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一)基本情况
全县小学28所,班级438个,学生14947人,教师1588人;初中27所(包含二中北校区),班级211个,学生8091人,教师1068人。28所小学中,资源配置三项不达标的学校1所: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分校区(郊区小学);四项不达标的学校2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实验小学)、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第二小学),以上3所学校总体不达标。其余25所总体达标,小学达标学校占总数的89.3%。(达标的学校中有1所1项达到指标85%的学校1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分校区(第三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1842.33元,未达到2000元标准,但总体达标)。27所初中,2项未达到指标85%的学校1所:第二初级中学主校区;一项不达标的学校1所:丰田九年制学校;两项不达标的学校1所:第二初级中学北校区,以上三所学校不达标。其余24所学校达标,达标学校占总数的88.9%。(达标的学校中有1所1项达到85%的学校1所: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0.86,未达到0.9标准;一所学校一项不达标学校1所:四堡子九年制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5.47(㎡),未达到5.8(㎡)标准,但总体达标)。
(二)具体指标达标情况
一是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目前小学有28所学校达标,占比100%;初中27所学校达标,占比100%。
二是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目前小学28所学校达标,占比100%;初中27所学校达标,占比100%。
三是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目前小学28所学校达标,占比100%;初中24所学校达标,占比88.89%。
四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目前小学25所学校达标,占比89.29%;初中25所学校达标,占比92.59%。
五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目前小学26所学校达标,占比92.86%;初中27所学校达标,占比100%。
六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目前小学26所学校达标,占比92.86%;初中27所学校达标,占比100%。
七是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目前小学28所学校达标,占比100%;初中27所学校达标,占比100%。
按此指标计算小学达标学校总数25所,占比89.29%。初中达标学校总数24所,占比88.89%。因校际差异系数在新监测系统里没有统计,综合差异系数待辽宁省发布的监测报告中公布。
二、政府保障程度
总共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15项指标中,目前有13项达到要求或通过努力能达到要求,有2项不达标,其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专用美术、音乐教室面积需提前谋划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我县中小学布局较为合理,做到了一乡镇一所九年制学校,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各种项目资金,大力实施中小学改薄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优化整合县城区和乡镇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目前,音乐教育达标学校11所,美术教育达标学校11所,其余20所学校不达标(此项统计以九年制学校为单位)。该项指标不符合要求。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我县此项指标符合要求。但实验小学、第二小学学生数已接近临界。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我县该项指标符合要求。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按6000拨付公用经费,我县按8000元拨付,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该项指标符合要求。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80%的比例分配到学校,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三、教育质量(9项)
总共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除第9条外,目前通过努力均可以达到要求。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该项指标能达到要求。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该项指标达到要求。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该项指标能达到要求。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年终决算时才有结果,达标学校数量为11所,其余20所学校不达标(此项统计以九年制学校为单位),该项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该项指标能达到要求。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该项指标能达到要求。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该项指标能达到要求。
8.无过重课业负担;该项指标能达到要求。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该项指标应该能达到要求。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
发放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根据有效回收问卷和实地走访测算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六个一票否决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我县不存在“六个一票否决”项。
彰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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