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16 浏览量:271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事项名称
义教阶段学生转学
二、基本路径
携带户口簿、居住不动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双方进城务工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上班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工作证明,企业员工、个体经营单位员工需要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账单,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直接到转入学校办理。
三、合规办事指南
学校同意学生转入后,填好《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以下简称转学联系表)一式2份,学生家长签字、学校盖章,同时将转入材料原件(户口本、房产证及相关说明)由家长一并送到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县教育局在转学联系表上盖章。其中一份转学联系表留县教育局存档,其他材料家长带走并将另一份转学联系表交回转入学校。
四、违规禁办指南
严禁转入彰武县农村乡镇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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