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 2023-05-26 浏览量:196 来源:彰武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辽0911执444号、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
辽(2018)彰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502号王海江、张丽艳个人210922100011GB00001F00080014彰武县福郑街136#楼136-14门

公告单位:彰武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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