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民生实事的通知

日期: 2023-02-20 浏览量:429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直有关单位:

  县人大第十九届二次会议、县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75件,其中议案1件、议案转建议4件、建议70件 ;收到县政协委员提案、来信63件,其中提案20件、来信43件;票选出本年度民生实事7件。市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期间,收到市政协委员提出涉及我县的提案9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转交给你们,请根据实际,科学组织,认真办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以及民生实事是县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主办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以对代表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责任落实。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办案工作机制与往年不同,采取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制。前期,县政府办工作专班已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及县政协提案委认真研究,确定了今年案件的主办单位,由各主办单位根据议案建议和提案来信具体内容,自行确定协办单位配合完成。各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现象发生;要采取“一把手”总负责制,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具体主办人员,对所承担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建立一张图,细化办理内容,明晰对接的代表委员,明确内部分工,明确具体完成时限,建立会商会办机制,合力推进案件办理。同时,县政府继续实行主管县长包案、县政府办公室协调与催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推进建议提案提质提效。

  二、注重质量,保证时限

  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的办结率和满意率。主办市级提案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办理完毕,主办县级建议提案的原则上5月30日前要全部办结。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及客观条件需延时办理的,最迟不得超过8月30日。各主办单位要时刻以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创新、务求质量、务求实效,全力提升办结率和满意率。对于能够第一时间办结的要迅速办理完毕;对一些因客观条件办理难度大或受上级政策等因素限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扎实做好办理“回头看”,创造条件拿出时间表,实行滚动办、连续办,同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征得代表和委员理解支持。今年县政府7件民生实事,凝聚了人大代表的广泛呼声,各主办单位要成立专班推进落实,制定详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进展,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三、倾听民意,规范程序

  各主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全程与代表委员见面,做到勤沟通、勤联系、勤汇报,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确保办理工作符合民意。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围绕办前、办中、办后三个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的工作机制,做到主办单位与代表委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各主办单位要将与代表委员现场见面情况、案件办理前后对比形成影像资料和结案报告一同报送县政府办。各主办单位负责主办案件结案报告的牵头汇总,各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协办意见的质量,将办理情况及时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筹汇总后形成最后答复意见(一式三份),在征求代表委员满意后首先报县人大代表工委及县政协提案委初审,再报县政府分管县长审签。同时,对所承办的事项要建立健全档案,实现议案、建议、提案和民生实事档案规范化。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每半月对各主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于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办结的予以表扬,对于超期且未办结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各主办单位办理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发挥督查督办实效。

  联系人:高梦驰,联系电话:13941870519

  附件:1、县人大议案、建议任务分解表

  2、县政协提案、委员来信任务分劈表

  3、2023年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情况


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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