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

日期: 2022-04-28 浏览量:450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函〔2018〕2 号)等文件,《彰武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创建规划目标进入第三阶段整体推进阶段(20221月-2024年12月),通过县级自评,我县目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彰武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24所,初级中学2所,小学4所(集团化学校按校区单独计算)。

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监测情况如下:

(一)资源配置方面

对照评估办法,我县资源配置七项指标达标情况见附表:

Ⅱ-1 2021年小学、初中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 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综合评估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小学

达标学校总数

28

24

27

22

27

28

28

25

达标学校比例(%)

100

85.71

96.43

78.57

96.43

100

100

89.29

初中

达标学校总数

26

25

25

21

25

25

26

23

达标学校比例(%)

100

96.15

96.15

80.77

96.15

96.15

100

88.46

 

 

 

 

 

 

 

 

 

 

(二)资源配置达标情况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达到8.48人、初中达到11.6人,均达标。 (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达到1.7人,初中达到2.49人,均达标。(标准: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达到1.82人,初中达到1.47人,均达标。(标准: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达到5.67平方米、初中达到6.12平方米,均达标。(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达到15.03平方米,初中达到16.56平方米,均达标。(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达到3524.48元、初中达到3569.7元,均达标。(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达到3.36间、初中达到3.53间,均达标。(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三)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为0.326,初中为0.362,均达到优质均衡标准,达标情况见附表:

彰武县2021年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统计表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综合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小学

全县平均值

8.48

1.7

1.82

5.67

15.03

3524.48

3.36

-

小学

差异系数

0.315

0.371

0.392

0.357

0.355

0.258

0.232

0.326

初中

全县平均值

11.06

2.49

1.47

6.12

16.56

3569.7

3.53

-

初中

差异系数

0.308

0.463

0.461

0.356

0.324

0.363

0.262

0.362

(四)政府保障程度落实情况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我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28所小学、26所初级中学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我县符合国家规定。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我县音美教室48所学校面积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其中大部分学校学校学生不足800人,现有音美教室能满足教学需要。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我县不存在超规模现象。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我县不存在大班额现象。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我县无村小和教学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我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85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2021年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76970元,公务员年平均工资63972元,教师收入高于公务员。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我县完成率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我县统筹核定、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2021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人数832人,应交流教师83人,实际交流人数87人,其中骨干教师23人,占交流教师人数的26.4%。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我县所有专任教师持证上岗上岗率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我县达到100%比例要求。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925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中有787名分配到校,占比85%。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我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全部在公办学校就读。

以上14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第3项正在整改中。

(三)教育质量方面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无辍学生,巩固率100%。其中:学生24513人(中学8516人、小学15997人),教学班662个(中学220个、小学442个)。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全县共有172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部实现教学信息化。2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4所九年制学校,2所中学,2所小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标。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每所学校培训费都达到年度公用经费5%以上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29所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29所学校都能开齐开足课程,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通过督导检查29所学校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2021年彰武县未参加国家教育质量检测。

对照评估办法,教育质量评估9项指标我县8项自评均基本达标,其中教育质量监测我县未进行国家监测。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近年来我县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生源持续流向县城,城区人口急聚增加,近年来我县在城区就读学生数逐年攀升,造成生均资源配置降低,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两项不达标问题比较突出,县城镇达标学校占比远远低于农村学校。

2.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0.463,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差异系数为0.461,两项不达标;主要是新建民办学校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及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数量不足,资源配置较公立学校尚需进一步加大补充。

3.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不达标问题:主要是我县校舍大部分建于2016年前,只能进行改造。全县大部分被监测学校达不到国家标准值,达标率较低;

4.在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社会和家长对教育尤其是教师的期望也在不断攀升,教师队伍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新招聘教师在能力、性别、学科等方面还不均衡。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布局,在城区继续实施集团化办学,分流主城区学校学生,逐渐降低校额、班额。进一步控制起始年级学生数,消除大班隐患。

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主要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扩建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使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达标。

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交流制度,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有力推进师资均衡。培养各级骨干教师。根据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0.9名的指标要求,计划今后每年增加体育、艺术和信息技术专任教师招聘数额,力争尽快达到国标要求。

 

 彰武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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