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13 浏览量:312 来源: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付浩妍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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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委会以沙化土地治理为突破口,把草原生态恢复建设与发展草畜经济相结合,与发展草原旅游相结合,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示范先行的原则,建设集山水林田湖草为一体的辽宁北方绿色生态屏障,着力建设全省离海岸线最近距离的生态草原,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规划理念,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和推进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发展职责,依法经授权行使市、县两级经济管理权限,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将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示范区管委会,重点是下放建设规划权、土地权、旅游业规划权等管理权限,确保管委会权责一致。暂时下放不了的,要在示范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采取派专人办理的办法,确保审批事项不出示范区。

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实行“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对草原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的总体定位,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任务中,全面发展绿色经济、草原经济。

(二)研究制定示范区发展目标、政策和措施,研究确定、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大间题。组织编制示范区规划范围内草原恢复总体规划和草原功能区划。

(三)组织草原生态恢复区(含章古合、四合城、大德、后新秋、冯家、大冷、阿尔乡等七个乡镇)实施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管理和开发等工作,负责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做好进区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工作,为入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

(四)抓好生态建设,着眼增强示范区生态功能,按照尊重客观规律、以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着力打造疏树草原,逐步恢复养息牧场的风貌。

(五)积极探索建设现代科技支撑的草原牧场。在坚持草畜平衡的前提下,坚持可持续发展,重点发展草原放牧型畜牧业,兼顾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养殖小区,做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六)负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负责联系市县有关部门做好示范区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示范区所在乡镇以及驻在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批。

(七)大力发展旅游业。负责统筹编制整个示范区的旅游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要把旅游产业作为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的重要产业,打好旅游品牌,建设好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开发好旅游产品,实施旅游后备箱工程,增强示范区乃至整个恢复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负责组织示范区内生态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草畜结合、民宿经济、农家乐、休闲观光牧场、种养游特色田园综合体等接续产业,发展旅游业态,带动周边乡镇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九)负责对生态产业发展总公司(哲定名)进行指导和监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规划建设部、草原生态恢复部、产业发展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二、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阜新市彰武县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2130201行政基本支出、2130204事业基本支出。年收支总预算2127.92千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912.59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12.59千元

(二)关于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千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千元减少20千元,下降幅度为50%,下降原因主要是县财政缩减经费。

(三)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01千元。

(四)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车辆数合计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

(六)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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