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03 浏览量:231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 ]年第 号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申请人: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证件类型: 编号: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事项告知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依据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规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5号),下放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二、法定条件: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五)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七)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九)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四、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核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方可开展生产活动。申请人不愿意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五、监督和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卫生健康部门在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对申请人从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六、诚信管理
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应当记入诚信档案,并在今后对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许可方式。
申请人承诺书
申请人就申请的事项,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
(三)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行政机关告知的相关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备场所条件;
(四)愿意在所从事的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接受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审批机关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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