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局 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日期: 2026-06-17 浏览量:76 来源: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精神,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

要充分认识“全国一张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和全面统一市场准入制度规则,全县各类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准入类清单目录,要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各乡镇(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坚决做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二、坚持事权法定原则

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事项,均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等设立,部门规章和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不得违规设立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从而确保市场准入制度在法治原则下运行。

三、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宣传解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对于涉及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事项,地方各级政府要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确保经营主体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从而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安排,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提升经营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认识和了解。

四、全面执行“非禁即入”规定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违规设置准入壁垒,从而将“剩余决定权”赋予经营主体,充分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市场准入规范化便利化

要大力推进市场准入规范化便利化,加强“证”“照”管理措施的统筹衔接,统一规范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标准,推动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管理有效衔接。要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建立覆盖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等全流程的服务机制,切实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政策可预期性。

六、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要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切实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附件: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彰武县商务局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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