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8 浏览量:119 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阜(彰武)城罚决字(2025)第011号 |
| 处罚类别 | 罚 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8/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 |
| 违法事实 | 2025年8月21日上午,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清真路和永和增路口,当事人孔*占用公共道路经营售卖物品,该行为违反了《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处罚依据 | 《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
| 处罚机关 | 彰武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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