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14 浏览量:231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关于东六家子镇红石村、前福兴地镇六合堂村、章古台镇清泉村、丰田乡宝山村村庄规划报批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东六家子镇红石村、前福兴地镇六合堂村、章古台镇清泉村、丰田乡宝山村村庄规划报批的请示》。
二、各乡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四、各乡镇将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用地布局;各乡镇要根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特此批复。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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