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弘法寺的批复

日期: 2024-04-12 浏览量:342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弘法寺: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彰武县章古台镇邰家村地块处0.8268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宗教用地使用。

  此批文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宗地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面积、用途使用。

  附件:弘法寺地块清单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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