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4 浏览量:132 来源: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刑事辩护与代理等法律服务。
3、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4、负责县本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承办市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交办的工作。
5、负责县级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建设与律师值班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业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预算公开表
三、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收支总预算36.26万元。
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为2024年新增加预算单位,2023年无预算。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2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为2024年新增加预算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彰武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车辆数合计0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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