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3 浏览量:158 来源:彰武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彰武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4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部彰武县交通运输局门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交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3.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协调推进全县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协调铁路运输,负责全县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县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5.承担全县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县长公开电话、民心网等信访件办结工作。
8.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承担校车管理相关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二)机构设置
内部设置办公室6个、业务股2个,执法队1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含在交通运输局预算内)
二、彰武县交通运输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彰武县交通运输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交通运输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交通运输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110.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6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67万元。年收支总预算777.04万元。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1.4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1.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75万元,保险基数增加造成费用增加;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减少67.6万元,工程项目减少造成费用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9万元,有人员退休造成费用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6.57万元,上年未列此科目。
(二)关于彰武县交通运输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持平。
(三)彰武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77.04万元。
(四)彰武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车辆数合计8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1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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