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6 浏览量:368 来源:彰武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事项名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三、申请条件: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的需要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作业
四、办理地点:彰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旅局窗口彰武县丹霍路39号。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0418-6904312。
七、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八、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九、办理材料:1.告知承诺书、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式一份)、3.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4.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措施设计、5.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涉及世界文化遗产的,需提供申报文本或有关说明材料、6.需要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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