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日期: 2024-12-13 浏览量:448 来源:彰武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1、事项名称: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2、设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申请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演员的能力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4、办理地点:彰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旅局窗口彰武县丹霍路39号。

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联系电话:0418-6904312。

7、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8、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9、办理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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