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日期: 2023-08-17 浏览量:138 来源: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1.补贴对象:饲草料加工贮制企业。包括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补助对象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优质饲草年度贮量或加工量应达到300吨以上。草食家畜养殖场。牛、羊、驴、鹿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不包括专用乳用品种如荷斯坦、娟珊牛等奶牛)的母畜存栏量和总存栏量不低于以下标准:肉牛能繁母牛存栏5头以上、羊能繁母羊存栏50只以上、驴能繁母驴存栏5头以上、鹿能繁母鹿存栏5头以上;整体牛、羊、驴、鹿等草食家畜整体饲养规模别达到50头、200只、50头、50头以上。

  2.补贴范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2023年草原保护利用补助奖励项目在我县全域实施。

  3.补贴标准:对实施本项目的项目单位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策,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为鼓励大项目建设,凡本年度固投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补贴300万元。

  4.咨询电话:0418-6904869

  5.受理单位: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6.办理时限:根据项目主体实施情况

  7.联系方式:中华路86-2号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