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函

日期: 2023-11-09 浏览量:113 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和省住建厅部署要求,市住建局与市人社局进行沟通,拟聘请辽西技师学院老师(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到我县县进行免费授课,同时对培训合格的人员下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要求

  培训人员需要有从事砌筑工两年以上的证明(由村委会或施工队出据即可)、没有单位缴纳的保险(由人社部门平台自动识别)两个必要条件。每个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人员数量,建议每个乡镇3-5人。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为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三、其他要求

  培训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护要求,并做好自身防护。各乡镇请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10:00前将培训人名单反馈县住建局。

  联系人:赵玖洋     联系电话:6927368   

  邮箱:ZWXFGB@163.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pdf

  2、乡村建设带头工匠联络人员名单.xlsx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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