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07 浏览量:342 来源:彰武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信息完整的学生证(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已发毕业证书可代替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当次有效,见附件2附件3)。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个人承诺书》(见附件1)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0.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标准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种类)。
11.《阜新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审核情况表》(见附件5参照样表填写)。
1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请带好上述材料原件并复印1份现场确认时上交。
附件5:阜新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审核情况表(样表)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65号 邮编:123200 Email:zfbwzxx@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202000010号
辽ICP备2020012834号 网站标识码:2109220045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940100 网站举报邮箱:zfbwz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