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27 浏览量:139 来源: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检查对象 基本情况 | ☐企业(或××单位) þ法人 ☐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非法人组织 | ||||
姓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张某明 | 性 别 | 女 | ||
证 件 (类型)号 码 | 2109221979******29 | 年 龄 | 44 | ||
单 位 (组织名称) | 彰武县龙德泉酒厂 | 联系电话 | 13470****15 | ||
住 (地) 址 |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大四家子镇夕明村哈巴气组160号 | ||||
执法人员 | 赵千秋 | 徐晓飞 | |||
证 件 号 | 06090230023 | 06090230024 | |||
任务来源 | ☐投诉 ☐举报 ☐上级交办 ☐其他机关移送 þ日常巡查 ☐“双随机”抽查 ☐重点领域治理 ☐其他 | ||||
负责人批准(可选) |
负责人:张丹辉 2023 年 4月 10日 | ||||
检查日期 | 2023年 4月 10日 9 时 03分至 10时01 分 | ||||
检查内容 | 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 ||||
检查处理 | þ未发现违法行为,予以记录或者结案 ☐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办理 ☐其他 承办人:赵千秋 2023 年 4 月 10 日 | ||||
复检情况 (可选) |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负责人 意 见 |
同意 负责人:张丹辉 2023 年 4 月 10 日 | ||||
附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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