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医保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3-03-03 浏览量:263 来源:彰武县医保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2022年,彰武县医保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一2025年)》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认真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自组建以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不断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各股室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法治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业务学习制度,采取骨干辅导、座谈交流、视频学习等方式,开展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通过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学懂弄通,学深悟透”。

(二)加强基金监管,持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益

一是日常稽核全覆盖。通过查阅定点医院医保、物价、药品以及信息管理的相关资料;抽查部分住院病人的在院及出院病历;到医院科室现场检查;抽查部分医务人员掌握医保政策的情况等方式,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基础,完成一轮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工作;二是自查自纠全覆盖。要求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清单内容开展自查。本次自查已陆续收到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材料。经过梳理,自查存在问题医疗机构2家,均已整改完毕,其余医药机构自查及上交报告暂未发现问题;三是抽查复查全覆盖。我局积极尝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经与彰武县司法局探讨行政执法委托书制定及签订事宜后,我局于2022年9月与县医保中心共同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县医保中心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抽查复查仍先以协议监管为主;四是与公安、卫健、市场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完善了从医保单家独战向多部门联合监督的协同机制,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医保基金安全。

(三)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扎实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线上线下宣传,进一步提高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此次活动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9次,举报邮箱25次,制作并转发宣传月小视频30个。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对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例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没有针对性强的培训活动。

二是政务公开和宣传有待提高。医保政策复杂多变,涉及人群广,我局在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法治文化宣传做得还不够充分。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坚定履行主体责任不懈怠,切实把法治挺在各项工作前面。

二是进一步增强推进实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专业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积极做好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能的谋划,组建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治理水平和治理监管能力。

 

 

彰武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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