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 2023-02-11 浏览量:450 来源: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2022年,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按照《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彰武县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彰政办法〔2022〕65号)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树形象、重服务、创一流”的理念,将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提高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和2022年11月11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我局在不断深入学习的同时,更重视用来指导实际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我局在各项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树形象、重服务、创一流”的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为目标,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向纵深拓展,让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做到带头学法用法、率先示范,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坚持一把手总负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决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各项便企利民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三、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据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整理,并及时报送至县委编办。

二是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依据《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商改发〔2022〕5号),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彰武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整理工作,通过征求县有关部门的确认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彰武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并予以公布。

三是积极配合好各牵头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整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等。

四、推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积极开展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我局为进一步优化市场退出机制,方便经营不善企业退出市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没有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今年截至现在,我局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业务199件。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持续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各有关部门统一通过辽宁“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信息,并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请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等在辽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对外公示,公示内容作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县已归集公示数据23957条、部门监管公告10条、违法失信名录2555条、行政许可信息16836条、行政处罚信息891条、行政检查结果3661条、行政强制信息0条、行政备案信息3条、双随机任务信息1条。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1年11月23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迎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督查的通知》(彰商改办发〔2021〕2号),2022年1月12日制定并下发《关于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填报2022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彰商改办发〔2022〕1号),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维护“两库一清单”,做好2022年抽查检查计划填报工作。已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59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51个,库内共有检查对象2393户,计划检查511户,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9个,库内检查人员合计2019人。

我县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的单位共19家,截至目前共计制定抽查检查任务总数39个,其中联合任务9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全部公示。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制定检查计划5个,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2个,共检查企业户1621户,目前全部完成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我局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容缺受理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和窗口服务质量。我局高度重视“服务标准”建设,定期组织自查,形成长效机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力争完善窗口服务设施,营造亲和、宽松、舒适的“硬环境”,从语言、态度、体态、举止等方面对窗口人员进行规范,营造热情和谐的“软环境”,不断提升窗口的业务水平,努力做到受理事项无差错、无超时、无投诉。

五、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我局目前实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分散在市场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 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由其集中行使,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统一执法。具体模式为:各监管业务科室及8个辖区所的执法人员均划入综合执法队中,执法人员既是日常监管人员,同时也是执法办案人员,有效提升了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效率,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能够及时立案调查。

今年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自查工作,主要针对工勤人员、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要求的和因退休、调离等离开执法岗等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清理后现有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160名。

(二)积极开展象征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了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面自查阶段工作,对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等六个方面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完成整改。

(三)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一是制定了《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并向彰武县司法局备案,符合包容免罚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二是参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执行,符合不予实施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市监联〔2022〕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食药监稽发〔2017〕67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行刑衔接意识,做到涉刑必移,避免以罚代刑。本年度我局向我县公安机关移送药品涉刑案件5件,同时同时抄送县检察机关。

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今年以来,彰武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各项制度、强化政策培训、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

(一)科学制定年度重点工作

彰武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本年度存量政策文件清理计划、部署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开展增量政策审查工作、在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等四项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传

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倡导公平竞争文化,激发我县市场经济活力,切实推动公平竞争政策惠企惠民,我局通过微信群、公务邮件等方式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解读》、公平竞争审查问卷调查等。同时利用户外电子屏、LED屏滚动播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等宣传标语,提高广大市民和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紧盯考核抓整改

对我县23家成员单位开展考核,从审查机制、新增政策措施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宣传培训、信息公开及平时工作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形成一套公平竞争审查全流程闭环考核标准,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快完善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积极查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着力减少各部门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七、重拳打击政府失信行为

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约束。继续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管理工作。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是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对于符合移出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本年度共办理企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86户,办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3户。

二是全面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年报信息公示制度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主行为,为社会共治提供基础,也是政府变“管”为“放”,激发市场活力的目标。企业年报信息是信用监管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报信息为监管部门建立高效、复合的市场管理机制提供了契机。通过年报信息公示与否、年报数据本身的研究和运用,可以更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管对象,明确管理目标,实施信用监管,提高市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对企业年报工作进行宣传督促,在全体监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截至6月30日,企业年报率达到91.6%。

八、积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我局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产品质量等工作中出现的堂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对群众的来访和投诉举报,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得及时移交相关业务科室或市场监督管理所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做到对群众的每一件来访和投诉举报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解决争议,坚决做到件件有处置,件件有回复,不断提高满意度。本年度通过行政调解处理的各类纠纷和投诉举报300余件。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积极开展线上普法宣传。一是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创建面向监管对象的微信群,既能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同时也方便了向监管对象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公布实施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能够及时准确的进行宣传;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我局于2020年注册了“彰武市监风采”微信公众号,并通过公众号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起,我局积极主动参与县司法局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在“彰武融媒”APP开设的“三刻驿站”普法课堂,对我局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积极开展线下普法宣传。一是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通过设置宣传板、拉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紧贴群众生活的相关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二是通过进社区、进校园等方式想群众及校园师生等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我局今年开展了“3.15”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10余次普法宣传活动,向我县人民群众宣传我局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能力。

九、存在的问题

(一)面对新形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一些新问题,如:职业举报人恶意举报、重复举报的情况越来越多,占用了有限的公共资源;一些食品、广告、反不正当竞争处罚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因审判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处罚标准认识不一致,导致同类案件的不同罚、判例各不相同等问题,造成行政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无所适从的现象比比皆是,目前尚无解决的措施,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存在较大的履职风险。

(二)市场监管机构组建后,人少事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规范等立、改、废幅度较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执法水平亟需提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刻不容缓。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严格履行执法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严格执法促进质量提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应当由本机关的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做到无缝对接,及时有效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办案协同工作,彻底斩断违法链条,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保护消费者。

(三)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  开展柔性执法

全面落实《彰武县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通过开展行政柔性执法,树立“树形象、重服务、创一流”的理念,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知识培训、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宣传引导,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二是继续将事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和事后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检查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保护和激发我县的市场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扩宽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主体的公平竞争意识,维护好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六)完善“大监管”机制 持续发力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厘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市场主体基础信息、许可信息、违法违规信息的共享、交换和归集,全方位、多渠道加快部门间、上下级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互联互通,在更大范围实现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协同监管。长期以来,在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思维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思维转变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行政审批部门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现象,主动监管意识不强,始终认为作为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就应该负责监管所有的市场主体,不能正确理解“四个谁”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出现职责划分不清,推诿扯皮,对市场监管部门存在较大的监管依赖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必要各尽其职,相互协作。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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