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10-18 浏览量:135 来源: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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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负责为村镇规划编制及监督、村镇试点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征收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材料管理、城区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规划建设、运营提供服务;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及保障;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事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本级。

  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文件要求,下设7个部门,分别为:综合部、村镇建设服务部、房屋开发征收服务部、建设工程服务部、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部、环境卫生服务部、污水处理管理服务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284.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84.4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4.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90.2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985.97万元,降低46.35%,主要原因:住建中心园林部调剂到林草中心,人员经费及各项费用随之减少。

  (二)支出总计4284.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10.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2.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8万元。

  2.项目支出2874.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1%。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2874.4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85.97万元,降低46.35%,主要原因:住建中心园林部调剂到林草中心,人员经费及各项费用随之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8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06万元,项目支出2874.4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85.97万元,降低46.35%,主要原因:住建中心园林部调剂到林草中心,人员经费及各项费用随之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0.8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4.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2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1933.11万元,占53.78%;住房保障支出1217.92万元,占33.88%;其他支出375万元,占10.4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2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35万元,主要是退休取暖费和独生子女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去世。

  (2)死亡抚恤金支出31.9万元,主要是去世人员抚恤金和遗属补助支出,无年初预算。

  (3)伤残抚恤金支出8.74万元,主要是伤残人员的抚恤金支出,无年初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无年初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1933.11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33.1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217.92万元,具体包括:

  (1)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92万元,主要是廉租房补贴支出,没有年初预算。

  (2)老旧小区改造895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无年初预算。

  (3)公共租赁住房300万元,主要是购买公租房支出,无年初预算。

  4.其他支出375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375万元,主要是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提升改造项目375万元,无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80万元,主要是棉织厂54户唐宁府二期拆迁补偿款;城市建设支出649.43万元,主要是园林部工程款、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泰达园三期高压线迁移、水冲公厕建设项目款项支出,无年初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耗、保险、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及作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反映用于国有土地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0.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除以上项目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2. 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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