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彰武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9-19 浏览量:321 来源:彰武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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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定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民政工作的地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三)负责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出管理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性社团、跨区县社团和市直属及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收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查出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负责救助救济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社会福利事业,负责民办敬老院的设立审批。

  (六)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应急)救助工作。

  (七)主管乡镇、村委会、街路、社区居委会的区域划分、设立、调整、命名、更名及界限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纠纷。

  (八)贯彻实施《婚姻法》,承担全县的婚姻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公墓建设,倡导文明新风。做好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九)负责民政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加强民政系统的纪检、组织、宣传、妇女、工会、共青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和审计工作,合理使用和监督民政事业经费。

  (十)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范围,推行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彰武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彰武县民政局本级

  2.辽宁省彰武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853.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61.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57.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3.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98.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2%。主要是殡仪馆选择性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3.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94%。主要是城乡社区建设经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仪馆维修改造等经费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260.23万元,增长174.23%,主要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殡仪馆设备采购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9853.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6.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7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0.96万元。

  2.项目支出9006.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41%。主要包括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业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490.05万元,增长192.97%,主要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殡仪馆设备采购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5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95万元,项目支出8879.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65.22万元,增长202.72%,主要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殡仪馆设备采购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6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416.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4.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0.04万元,占99.95%;卫生健康支出4.20万元,占0.0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0.0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44.02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5.00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经费,无年初预算。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00.6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殡仪馆差额部分工资调整科目为殡葬。

  (4)行政单位离退休18.51万元,主要是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1人死亡。

  (5)事业单位离退休10.8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殡仪馆退休人员取暖费调整科目为殡葬。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支出,无年初预算。

  (7)死亡抚恤24.80万元,主要是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无年初预算。

  (8)伤残抚恤1.76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9)儿童福利0.44万元,主要是六一慰问孤儿支出,无年初预算。

  (10)老年福利31.35万元,主要是90-100周岁老年人补助支出,无年初预算。

  (11)殡葬173.35万元,主要是殡仪馆日常经费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12)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67.88万元,主要是残疾人的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无年初预算。

  (1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补助支出,无年初预算。

  (14)其他城市生活救助供养支出18.29万元,主要用于60年度精简人员补助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1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7.5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4.20万元,包括: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20万元,主要是托管二期工程款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80.28万元,占100%。主要是三社联动项目资金、高龄失能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00周岁以上市级补贴、哈尔套、后新秋殡仪馆环保设备购置、敬老院运营补贴,无年初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4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比上年增加3.71万元,增长23.63%,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1万元,比上年增加3.30万元,增长2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4.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 )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彰武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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