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07 浏览量:202 来源: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七)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八)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十九)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二十)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等特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盐业领域、酒类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二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二十五)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和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二十六)负责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直销、传销、虚假广告、合同欺诈、制售假冒伪劣以及网络商品交易中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二十七)负责相关产品抽检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
(二十八)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二十九)负责受理群众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侵权假冒、价格监督和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申诉、投诉及举报,查办相关案件。
(三十)负责成品油市场、汽车销售等服务业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十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统一指挥、跨区域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
(三十二)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十三)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
(三十五)职能转变。
(三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 彰武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38.5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29.9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9.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 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8.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3%。主要是基本支出结余,原因为调入职工养老保险调转手续末履顺完不能正常缴纳,故单位部分做结余结转下年。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50.1万元,降低8.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资额比上年度少所以工资福利支出相对上年减少;二是上年结余减少。
(二)支出总计2829.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19.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1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73万元。
2.项目支出109.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7%。主要包括市场秩序执法、食品安全、中央补助地方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项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项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项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31.24万元,降低7.5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自然减员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响应国家政策加强管理节约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28万元。
主要是事转公人员养老保险调转手续末履顺完不能正常缴纳,所以单位部分做结余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8.84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上年度结转的事业单位预留补充工资不足款项已补充到工资福利支出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9.76万元,项目支出109.4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1.24万元,降低7.5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自然减员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响应国家政策加强管理节约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78%。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9.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77万元,占9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6万元,占2.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7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641.6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自然增资。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万元,主要是用于证照工本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3)市场秩序执法77万元,主要是用于监督市场秩序,执法办案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疫情期间响应政策压缩节约开支。
(4)食品安全监管15.8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支出,年初无预算。
(5)事业运行1014.61万元,主要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和少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增资致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0.6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流通领域检查和医疗器械检查,此款项为中央补助地方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29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名离休人员均在本年度去世工资支出减少。
(2)事业单位离退休0.42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资使用退休工资增加。
(3)死亡抚恤40.35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4)伤残抚恤5.40万元,主要是事业职工伤残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伤残补助未列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93万元,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7.8%,主要是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和应急保障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9万元,比上年减少16.87万元,减少10.3%,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减少了机关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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