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0-10-12 浏览量:150 来源:县扶贫办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成效,加强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工作,有效防止因病返贫,把解决“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关键环节,加大力度、防治结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稳定实现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加大对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持力度,实现脱贫同步奔小康,确保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

二、坚持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县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促进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攻坚与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短期与长期相结合原则,建立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防返贫监测机制。

三、目的意义

以增强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存发展能力和生活质量为重点;以增加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收入,全面改善生产生活状况为切入点,采取更加有力、更具有实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工作,确保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彻底脱贫,同步小康社会。

四、帮扶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有精神疾病的贫困人口。经调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现有患精神疾病的共439人。

五、帮扶方式

(一)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对于家中有一人患精神疾病,其他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同等享受产业扶贫相关政策的同时,适当提高产业扶贫补助标准;二是对家庭成员全部患精神疾病的,不能实施产业项目的,要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寄养(代养),由镇村负责监督寄养(代养)的收益分配情况,确保患精神疾病贫困家庭产业项目收入持续稳定;三是所在镇村实施扶贫农场、扶贫车间、光伏电站等集体产业项目的,项目收益要优先对患精神疾病贫困家庭进行分红;四是县统筹的产业项目收益,优先对家庭成员全部患精神疾病的贫困户进行分红。

(二)日常生活方面。一是为保障患精神疾病贫困人口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有钱不会花的问题,除长年在精神病院住院外的居家患者,利用县统筹产业项目收益,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支出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由民政助理具体负责,每个月定期购买米、面、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送到精神疾病贫困户家中,保证这部分群体吃饱、穿暖;二是建立随访制度。为全面掌握患精神疾病贫困人口动态信息,及时落实服务管理措施,村书记每周必须到精神疾病贫困户家中走访,彻底解决这部分人群“无人管”、“管不实”的问题。

(三)居家环境方面。精神疾病患者居家环境基本都十分脏乱,特别是整户患病或一人独居的患者家庭,环境更是无人打理,针对这种情况,一是结合贫困户危房核验工作,能纳入危房改造的及时进行改造;二是房屋是安全住房的,由镇村负责,对其房屋、门窗、院落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三是开展“互助岗服务送上门”活动,由每村安置的2名互助公益岗,在确保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定期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对其居家环境卫生进行打扫,让其精神面貌显著改善,实现“互助脱贫不离家,岗位服务送上门”,“环境得到相应改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四)医疗救助方面。一是家庭签约医生定期到患者家中问诊,并及时代购所需药品;二是福康精神卫生院要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精神疾病人员的档案,每月至少一次到家中问诊,病情严重的及时收治,并适当减免相关费用;三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兜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精神障碍贫困人口的包保责任人,对其脱贫状况和生产生活状况负责。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细化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各乡镇每月将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情况报县扶贫办。按照“走访、分析、关爱”等方式,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帮扶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精神障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监测帮扶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县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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