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日期: 2020-09-15 浏览量:163 来源: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一、项目名称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审批
材料目录保留依据
1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七条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二、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审批
材料目录保留依据
1工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第四十条
2专职人员资格证书《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3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第四十条
4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3号)第六章第四十九条
三、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审批
材料目录保留依据
1营业执照(正、副本)《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二)款
2举办者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
3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使用证明
4拟任校长、专职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6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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