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情况

日期: 2020-06-29 浏览量:261 来源:彰武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吴楠 文字大小:

按照市营商局、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统称《条例》)等规定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一、快速反应,迅速落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积极贯彻落实,及时向县政府各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清理工作。

二、认真审核全面汇总。要求各单位对照《条例》内容逐一梳理,坚决做到凡是与《条例》内容不符的政府提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经过对各单清理结合审核汇总后我县不存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需要修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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