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20-09-21 浏览量:151 来源:彰武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付浩妍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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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拟订县财政发展规划,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县彩票管理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并管理采购代理机构。

8、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管理。

9、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的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13、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拟订全市会计管理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财政局机关

2、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34.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34.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4.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15.77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增加及办公用房维修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133.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28.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2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87万元。

2.项目支出405.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73%。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15.13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增加及办公用房维修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64万元。

主要是未及时转账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64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未及时转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45万元,项目支出405.4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13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由于办公楼维修的相应费用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2%,项目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3.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14万元,占9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占1.7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1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51.8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人员工资等费用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4.80万元,主要是办公楼维修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3)财政委托业务18万元,主要是财政委托业务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4)财政国库业务197.2万元,主要是办公软件更新及设备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5)信息化建设20.00万元,主要是信息网络维护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6)事业运行456.9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及人员人数增加。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40万元,主要是办公业务系统年费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03万元,主要是离休老干部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老干部生活补助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0.5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及独生子女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持平。

(3)伤残抚恤3.13万元,主要是单位伤残人员抚恤金支出,年初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3万元,比上年增加10.82万元,增长40.5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讯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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