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 2020-09-09 浏览量:116 来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拟定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跨行业、跨乡镇重点扶贫项目。(四)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县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六)负责扶贫一发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贫困退出工作。(七)负责扶贫表彰评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扶贫干部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培训扶贫工作。(八)负责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九)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彰武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十)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彰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00.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95.1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7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5.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7%。主要是项目管理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95.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单位于2019年6月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总计1438.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9.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8万元,资本性支出3.84万元。

2.项目支出1348.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75%。主要包括扶贫生产发展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38.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单位于2019年6月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1.67万元。

主要是扶贫车间建设项目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56.82万元,增长74.62%,主要原因:一是省、市财政下拨彰武县扶贫车间建设资金共计800万元,计划在2020年底前新建40座车间,第一期工程新建扶贫车间24座,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剩余300万元资金用于第二批车间建设,目前还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于2020年5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前完工;二是项目管理费今年未全部使用,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1万元,项目支出1348.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8.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单位于2019年6月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55.7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2.37%,项目年初没有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8.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万元,占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4万元,占0.02%;农林水支出1406.95万元,占97.8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1.0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三是追加财政预算经费、单位人员交通补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34万元,主要是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事务支出1406.9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58.4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三是追加财政预算经费、单位人员交通补贴。

(2)生产发展支出60.80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3)其他扶贫支出1287.66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我单位于2019年6月独立核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通行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扶贫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2万元,比上年增加21.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6月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扶贫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扶贫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未开展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生产发展支出: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7.其他扶贫支出: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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