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20-09-21 浏览量:168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各地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2、拟定各地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各地山区综合开发。
  4、组织指导各地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各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各地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的出口的审核、申报。
  6、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做好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8、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各地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 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用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
  11、负责各地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指导、协调跨区域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估工作。
  12、负责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林业局

  2、彰武县森林公安局

  3、彰武县林草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312.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767.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3.75%。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7.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44.2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6.25%。主要是项目资金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66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6030.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83.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05万元。

2.项目支出4546.8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754.6万元,农林水支出万2292.2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64.8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林水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281.91万元。

主要是11281.91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6737.9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增加结余增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3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35万元,项目支出4546.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64.89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无年初预算数。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30.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占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3万元,占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XX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1754.6万元,占29%;农林水支出3718.36万元,占6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追加新退休人员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13.3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是有追加新退休人员经费。

(3)死亡抚恤36.1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4)伤残抚恤3.13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3.农林水事务支出2292.25万元,具体包括:

(1)病虫害控制支出86.3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支出,无年初预算。

(2)其他农林水支出19.89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无年初预算。

(3)森林培育支出718.31万元,主要用于造林支出,无年初预算。

(4)森林资源管理5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项目管理支出,无年初预算。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150.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无年初预算。

(6)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116.0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支出,无年初预算。

(7)执法与监督66.4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支出,无年初预算。

(8)防沙治沙35万元,主要用于防沙治沙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

(9)防灾减灾10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

(10)草原管理22.85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管理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

(11)农业保险保费15.9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无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30%,主要是事业改革草原站、章古台自然保护区并入林草发展服务中心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与间接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148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降低2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事业改革草原站、章古台自然保护区并入林草发展服务中心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府采购支出总额70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4.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公益林补偿、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造林推广示范、林木良种,涉及资金1910.3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应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其他用于林业事业单位基本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质量水地流失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反映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扶贫(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2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粮食折现方面的补助。

26.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污染支出(项):反映污染防治方面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政府城乡社区实务支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