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15 浏览量:158 来源:公安局 责任编辑:刘思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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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彰武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则,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2、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和提出对策及措施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4、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5、负责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事故。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等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
8、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9、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10、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11、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
12、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向群众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
13、负责全县范围内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制定本县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彰武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彰武县公安局机关
2、彰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彰武县公安局监管大队
第二部分 彰武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859.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83.9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14%。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8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6.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9%。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9.1万元,占总计的0.67%,主要是往来款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25.59万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长、二是上级部门给与特殊案件办案支持。
(二)支出总计8143.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5537.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0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3.48万元。
2.项目支出2605.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99%。主要包括经济侦查、治安管理、禁毒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63.9万元,增长13.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案业务量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16.81万元。
主要是往来款项、专项款结转下年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657.71万元,增长1012.88%,主要是往来款项及专项款结转下年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7.93万元,项目支出2598.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1.52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案业务量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0.3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4%。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6.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026.84万元,占9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7万元,占1.35%;。
1. 公共安全支出8026.8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5198.1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案业务量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6.78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费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3)执法办案支出787.54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办案业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案业务量增加。
(4)其他公安支出454.38万元,主要是拘押收教场所、道路交通管理业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7.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案业务量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6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2)死亡抚恤46.82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无年初预算。
(3)伤残抚恤34.48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0.98%,主要是节约用车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主要用于巡特警大队,局机关,交警机关公务用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0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3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0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安部门运行经费支出803.4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3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改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公安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彰武县公安局共有车辆20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用宝张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7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业务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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