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0-01-22 浏览量:301 来源: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毕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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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工程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监督、市政管理、行业管理等;
  2、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3、负责人事任免调配、工资审批、职称评审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相应职责;
  4、负责独立设立内部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5、负责单独一级财政;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沈彰新城管委会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凡常规需市有关部门审批的事宜,由新城管委会自行审批,报市有关部门备案;需上级审批的事宜,市有关部门可按新城管委会意见加盖印章或签署意见后再向上级呈报,并协助办理报批手续。

  (二)机构设置

沈彰新城管委会根据上述职能设有七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治工作部);(二)招商局;(三)财政局;(四)规划局;(五)建设局;(六)经济发展局;(七)征收补偿办公室。

彰武县沈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代为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彰新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
  2、彰武县沈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年收支总预算2850.61千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54.59千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59千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7.87千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36.72千元。

  (二)关于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千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0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千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持平

(三)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5.01千元。

  (四)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千元。

  (五)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车辆数合计1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阜新沈彰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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